孙建中
时间:2015-06-24 17:5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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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建中 男,汉族,民国24年(1935年)11月生,滨城区市中办新蒲城人。中共党员,馆员。历任无棣县吕剧团、杂技团团长,滨县第四届政协常委、文化馆创作组组长、副馆长,滨州市文化馆馆长等职。系中国乡土诗人学会会员、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山东省连环画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群文学会会员。
1951年参加工作,长期深入农村,专事群众文化辅导,组建农村俱乐部、文化室、文化站;培养故事员、黑板报编写员、图书管理员达300余人;组织文艺下乡演出280余场次;主办书画及各类专题展览40余期。曾组织起150余人的业余文艺创作队伍。组织和参与过民歌、故事、剪纸的挖掘搜集工作。曾主编县级文艺刊物《滨县文艺》《秦台》。在报刊发表的诗歌作品有《送棉车》《新支书》《五月的风》等50余首。创作发表歌词200余首,如:《赶车乐》《大雁啊告诉我》《村官》等。其中,《村官》获第二届滨州市孙子文化奖。《赶车乐》获《群众艺术》征文一等奖。《大雁啊告诉我》由魏群谱曲后,由著名歌唱家于淑珍演唱并灌制了唱片在全国发行。2007年6月,《剪窗花》获全国华夏中老年艺术大赛金奖。《趁我们年轻》收入《20世纪末歌词精选》集。发表的连环画脚本有《都愿意》《爱国志士辛弃疾》《抗倭英雄戚继光》《成语故事选》(1~11册)等。发表的评论及论文有《努力提高文化馆干部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重视群众文化工作》《刘源先生与歌剧〈拉郎配〉》等。其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重视群众文化工作》获省文化厅论文评选二等奖。
1985年被惠民地委、行署表彰为全区社会主义建设先进个人。1987年被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山东省宣传文化系统优秀工作者。1989年被惠民行署表彰为惠民地区有突出贡献的文化艺术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