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作者参加“大河上下”摄影展的通知
时间:2017-08-25 21:4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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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区作者参加“大河上下·第十一届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活动”的通知
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司、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以及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九省(区)的文化厅主办,九省(区)的文化(群众艺术)馆、艺术摄影学(协)会承办的“大河上下”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活动至今已开展26年,成功举办了十届。2017年轮值四川省承办“大河上下”第十一届艺术摄影活动。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一)参展摄影作品围绕“大河上下·生生不息”主题创作,形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作品须为2013年-2017年原创作品,作品要求影像真实,除适度调整色彩亮度外,不得对图像做合成、添加、修改(宽幅作品可拼接合成,但不能对图像添加修改)、过度渲染等加工。 (二)数码作品要求:长边不低于2040像素,高质量JPG格式,兆数不低于10兆,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推选时务必将作品电子文件刻成光盘(底片拍摄扫描刻盘)。用于影像鉴定及制作展览图片,投稿时每幅作品均需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信息,投稿作品应制作表格提交。 (三)组委会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摄影展览、印制画册、网络传播和媒体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四)参展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反参展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稿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请于2017年9月2日前将参展作品(电子版)报送滨城区文化馆美术创作室邮箱。 联系人:赵清彬 电 话:8155959 邮 箱:bcqwhg101 @163.com 2019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