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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滨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
      时间:2025-04-22 17:3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关于组织开展滨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滨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滨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挖掘滨城区内具有传承价值的非遗资源,进一步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储备优秀项目,培育滨城特色产品、优势产业,提升滨城手造影响力,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滨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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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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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且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2.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滨州地区独有特色,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
      3.项目主要流布在滨城区境内,且在滨城区境内传承百年或三代以上;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4.在一定群体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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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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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乡镇(街道)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范本见附件1)。
      (二)推荐名单: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本辖区内增补项目名单(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具体格式见附件3)。
      (四)项目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具体格式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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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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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申报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推荐,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同时,在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推荐、申报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
      (二)制定好保护计划。在制定项目保护计划时,要考虑项目的整体环境、具体特点、传承特征等,制定详实、科学、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指定地址,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2.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要反映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照片不少于10张,录像片刻录光盘。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超出申报时限的,不再受理。
      4.本次申报只接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申报,个人进行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秦鸣霄
      电 话:0543-3093739
      邮 箱:bcqwhg@126.com
      报送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文化馆办公室(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创业商务服务中心3号楼8楼)
       
       
                                 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