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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2 17:2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滨城区文化馆
       
       2022年06月24日 22:42 山东

       

      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滨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推荐滨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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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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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滨州地区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体现文化多样性。
       
      (四)项目主要流布在滨城区境内,且在滨城区境内传承百年或三代以上;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五)在一定群体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和贫困地区的项目;关注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关注列入省级以上老字号名录、“山东手造”优选100、助力乡村振兴的非遗工坊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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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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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城区各乡镇(街道)根据申报单位意愿,对辖区内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审核,提出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申报材料和乡镇(街道)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认真评议,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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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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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2)项目申报片。
       
      (3)代表性图片。
       

      2.项目辅助资料

      包括音像、授权书、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说明项目情况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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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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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质材料

      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辅助资料)每个项目报送3份,装入3个独立的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扉页写明袋内所放文件及有关材料名称。
       

      (二)电子材料

      所有申报资料均同时报送电子版和PDF版(申报片、代表性图片除外)。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电子版、PDF版及音像、图片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bcqwhg@126.com。其中“申请文件”为一个文件夹;“项目资料”为一个文件夹,以单个项目为子文件夹,子文件夹内设“项目申报资料”和“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项目资料”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设“项目申报资料”和“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
       
      1.“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内设3个文件夹:①项目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PDF版;②照片;③视频。
       
      2.“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包括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申报项目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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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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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对每个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
       
      (二)制定好保护计划。在制定项目保护计划时,要考虑项目的整体环境、具体特点、传承特征等,制定详实、科学、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5日,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报送至滨州市滨城区文化馆办公室(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创业商务服务中心3号楼8楼),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由于视频拍摄各非遗项目会产生费用,建议7月5日前报送除视频之外的其他材料,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会通知项目负责人再进行视频拍摄及上报)。
       
      联系人:秦鸣霄
      电话:0543-3093739
       
       
       
                                 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4日